1、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规范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2、大学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了印信管理范围,包括大学党委印章、大学行政印章和钢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印章、党委书记和校长签名章、大学党委介绍信、大学行政介绍信。
3、学校印章由上级主管部门刻制,校直各单位印章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到公安局指定部门刻制。
4、印章规格一般为圆形,党委印章中间为镰刀斧头,行政印章中间为五星,外环为机构法定名称。
5、公文需要加盖学校印章的,必须有校领导签发,印章不能携带外出,更不能开具盖有校印的空白介绍信。印章一般应盖在公文、公函落款的机关名称和发文时间年、月,做到“齐年盖月”。
6、根据学校不同印章的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不同类型的公文和证件使用学校印章有具体要求,需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和领导的审批。
7、对于学校公文的处理办法和流程,一般包括接收来文、登记来文、分发来文、汇总反馈意见、拟定处理方案、签批审批、落实处理方案、编制答复函、发送答复函、归档保存等步骤。
总结:大学公文处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学校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提高工作水平而制定的管理办法。通过刻制印章、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把关用印、端正清晰用印,可以确保公文处理的准确、及时、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