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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行政公文

一、行政公文的种类共有十五种,分别是命令、通知、通报、公报、公告、决议、决定、报告、请示、批复、通告、意见、议案、函、纪要。这些公文的种类和名称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一起印发的相关条例规定的。

二、行政公文的特点如下:

1、由法定作者制发。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及其领导人。

2、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现行效用。法定权威性是指公文在法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能够对受文者的行为产生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影响。现行效用指公文在其内容所针对的现行公务活动中直接发挥实际效力具有依据和凭证功能。

3、公文具有规范的体式和特定的处理程序。公文的规范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和格式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收文和发文均有一定的处理程序各环节皆有顺序性和规范性,不得自行其是。

三、行政公文的作用如下:

1、指导作用。公文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领导与指导的一种工具,上级领导机关通过制发公文来部署工作,对下级的工作进行具体的领导与指导。

2、管理作用。公文具有管理公务的基本职能。各机关通过制发公文来表达意图,传达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各方面的意向,实现起管理职能。

3、规范作用。首先,公文是法律规范的体现形式,而法律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其次,法规文件是我们进行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依据。

4、沟通作用。上下级或平行单位利用公文开展工作、交流信息。

5、凭证作用。公文具有法定效力,可以作为办事的依据、工作的指针,同时,公文也是机关工作的记录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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