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格式可以根据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进行规范。以下是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格式的范例:
一、标题
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突出主题。可以采用发文机关名称加事由和文种的形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合作办学事宜的通知。
二、正文
1. 开头
在正文的开头部分,应简明扼要地说明公文的目的、依据和原因。
2. 主体
主体部分是公文的核心内容,要确切、具体、清晰。可以按照不同的事项进行分条列举,每条内容都要清晰地表达,用简洁的语言叙述。
3. 结尾
在公文的结尾部分,可以再次强调公文的主旨,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期望。
三、落款
在落款部分,写明成文日期和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四、附件
如果有附件,可以在正文下方注明附件,并在附件名称后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的顺序号。
五、页码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的版心下边缘之下,左右放置一条一字线,与版心下边缘的距离为7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