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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排版

1、党政机关公文的排版格式对于标题的使用有具体规定。大标题一般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一级标题采用黑体3号,格式为“一”,二级标题一般为楷体-GB2312,格式为“(一)”,三级标题一般为仿宋-GB2312加粗,格式为“1.”。其余正文文本一般采用仿宋-GB2312;行间距一般为固定值28磅。

2、公文的附件排版方法如下。附件用3号仿宋体,位于正文和发文机关署名之间,与正文空开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3、党政机关公文排版使用A4纸,除去上下左右的白边,就是版心。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用纸(210mm×297mm)。排版时版面尺寸标准为:幅面:210mm×297mm,版心:156mm×225mm。上白边(天头)37mm,下白边35mm,左白边28mm,右白边26mm。

4、公文标题字多一行排不下,可以回车到下一行编排。公文标题占据两行或三行的,应该采取倒梯形或菱形结构,不可采取上下等长的结构,同时对于最长的那一行,左右两边至少需要空两格。此外,编排长标题还要注意两点要求,一是字数最多不宜超过50字;二是标题不能占满公文首页,首页必须有正文。

5、党政机关公文的排版格式遵循《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该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6、公文排版的规格是每页22行,每行28字。要求版心156mm×255mm,上边距37mm,下边距35mm,左边距28mm,右边距26mm,奇偶页不同,页脚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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