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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文传阅应当

1、公文传阅过程中应注意严格履行公文传阅登记、签收、返还等手续,防止文件丢失。

2、公文传阅要按照轻重缓急程度限定时间,需要承办的文件要给予提示和督办,防止延误工作。

3、公文签批和传阅路径要规范有序,准确理解运用“阅”、“阅示”、“阅办”等,防止出现纰漏。

4、公文的传阅范围根据来文中的规定和领导人批办意见确定,不能由办公室负责人任意确定,也并非限于机关中层干部。

5、传阅文件应使用阅文夹和文件传阅单,传阅单上要注明文件的字号和份数。

6、传阅文件应按领导人排序由前向后依次递传,传批文件应按领导人排序由后向前依次递传。在特殊情况下,可按实际需要调整传阅制度。

7、收回阅文夹时,要检查阅文对象是否签字,清点传阅文件是否齐全。

8、对领导阅文时作的批示要及时交相关部门领导落实,办公室要跟踪督办。

9、公文办理程序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个部分。

10、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签收、启封、登记,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组织传阅、催办,处置办毕公文。

11、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会商、审核、签发,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

总结:进行公文传阅时,要严格履行手续,注意传阅的轻重缓急,按照规定的路径进行传阅,并注意阅文的范围和顺序。同时,要使用阅文夹和传阅单,及时交相关部门落实领导的批示,并督办工作的进行。公文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收文和发文的各个环节,确保办理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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