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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遵循格式、写全事项;主旨鲜明、阐述精当;叙事清楚、材料真实;依法说理、折服有力;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在叙述事实时,要求包括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具体叙述关键情节;交代因果关系清楚;抓准争执焦点;记叙财物数量确切;叙述事实平实有序;选择真实典型的材料。

而法律文书的格式设置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字体和行距:英文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和数字使用宋体字体,行距为1.5倍。

2. 页眉页脚:页眉中包含我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全称、案由和法律文书名称;页脚中包含页码。

3. 题目和字号:题目使用三号字,加粗,居中,上下空一行。

4. 正文字号和样式:正文使用小四字号,不使用斜体、下划线等特殊样式,需要强调时使用粗体。长篇文书可以在首部附上摘要。

5. 段落和间距:段落前缩进2个全角空格,段落之间一般不空行。段落不宜过长,较长段落应明确主旨。一般不设置脚注或尾注。

6. 当事人的注明:自然人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法人包括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记明律师姓名、律所名称和执业身份。

7. 数字的使用: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日期应写作2018年8月26日,法条引用应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阿拉伯数字分节时每三位用半角逗号。

8. 标题级别和格式:推荐使用二级标题,不要使用四级标题,每级标题最好有三至七个内容。一级标题全文加粗,其他级别不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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