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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排版是办公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排版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基本要素和规定,以确保公文的格式规范和统一性。下面是对党政机关公文排版的一些要点进行整理:

1、标题的排版:

- 大标题一般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并居中排布。

- 一级标题采用黑体3号字,格式为“一”,可以加粗加大。

- 二级标题一般为楷体-GB2312,格式为“(一)”,可以加粗也可以不加粗。

- 三级标题一般为仿宋-GB2312加粗,格式为“1.”。

2、正文文本的排版:

- 正文文本一般采用仿宋-GB2312字体。

- 行间距一般为固定值28磅,使文本排版整齐。

3、公文页面格式:

- 采用A4型纸作为公文纸张规格。

- 公文双面印刷,页码套正,左侧装订,不掉页。

- 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

- 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 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 一份文件应统一顺次编排页码。

4、发文机关标志和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上“文件”二字组成,居中排布。

-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

- 发文字号包括年份和发文顺序号,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5、附件格式:

- 附件指的是和主要文件一同制定的附带的文字材料。

- “附件”二字应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两格书写,并使用3号仿宋体字。

- 附件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名称后无需使用标点符号,如果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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