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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办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电子公文的管理,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

2、电子公文是指通过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配置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电子数据。各地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公文的归档工作,并将其纳入机关文书处理程序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中。

3、电子文件归档可以采取多种方法,例如将电子文件存入光盘、进行数据压缩后刻入磁、光介质、在网络环境下进行备份操作等。对于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可以采用“双套制”归档即同时保存电子文件和纸质形式,并建立便于检索的联系。

4、最新的公安电子档案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电子公文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并要求归档单位在归档时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5、归档文件整理的步骤包括确定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分年度、分档案门类和载体、文件编号、装订、编目等。归档文件目录应在归档文件装订完成后编制,填写相关信息,成为归档文件的检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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